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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崔先生来信反映,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一点半左右,他在南开区八里台的京燕大厦因停车与物业保安发生纠纷,并被保安踢伤。据崔先生信中说,他的公司在该大厦,当天和公司员工外出回到大厦停车场时,因车位问题与执勤保安发生口角。“在此过程中,保安口吐脏话,在物业经理马某到达事发地后,二人多次用手和胳膊等肢体动作冲撞我。在公司两位女职员和围观群众解劝过程中,子园物业的保安不但叫嚷着‘我找人办你’,更用手抄起隔离桩欲殴打我。在未达到目的情况下,跳起来飞起一脚,直踹在我的胸腹部。此情此景,被监控摄像头全程记录下来。回到公司后,员工拨打了110报警。在民警观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时,子园物业经理马某还指着公司的员工郑某说:‘看什么看,怎么你也有心气儿来来?’目前,我已在医院就医,据大夫诊断,出现腹部闭合性挫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不排除其他状况的出现。”崔先生还反映,子园物业收取停车费从不给业主任何发票或收据,都是交给马某,费用也没有公示使用用途和明细。
接到来信后,记者拨打了子园物业的电话,接电话的正是崔先生信中提到的物业经理马先生。对于崔先生反映的问题,他表示当天确实因为停车问题,保安与崔先生发生了口角,但是“绝没有打人,相关录像已经提供给了八里台派出所,我们还有其他证人证明物业公司的人没打人。”马先生介绍说:“崔某没有固定车位,但是他还到停车场停车并横在了道口处,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为此与保安发生了争执,当时他用很难听的脏话骂保安。我们绝没有打人。”对于崔先生信中提到的保安说“我找人办你”等带有威胁性的话语,马先生说:“双方在交涉时,可能都说了过激的话。但是我们既没说过他提到的那些话,也没打人。”对于崔先生信中反映的停车费问题,马先生表示不存此种情况,“我们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如果他认为车位费收取有问题,可以起诉我们。”最后马先生说:“物业公司希望双方能静下来进行沟通,如果真是我们错了,当面道歉都可以,有证据证明我们打人的话,经济、法律责任我们都会承担。但是我们没做亏心事。”本报记者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