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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烟贩私藏价值近千万元的假冒卷烟。日前,该女子被北辰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7年5月10日11时,被告人张某(女)雇佣张某某和赵某驾驶货车运输苏烟等15种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2980条(价值10万余元),行驶至北辰区外环线北仓道口处时,被天津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当日,相关人员在北辰区大张庄镇朱唐庄村一处出租厂房内查获60种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99133条(价值988万余元)。经检验,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2011年9月,张某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