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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本市政法系统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教育管理监督体系,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联系服务群众、违法违纪查究、社会评价监督六项机制建设,形成了符合中央和市委要求、具有天津政法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年内政法系统群众信访举报、干警违法违纪处分率呈现双下降,无违纪科所队庭达98.92%。
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全体政法干警为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基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政法干警廉洁执法的意识有了新提升。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学习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73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3次。各级政法机关普遍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受教育干警达11万人次。全系统涌现出一批廉政勤政的典型,选树了六项十大政法干警标兵,6000余名干警受到表彰。
各级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围绕全市“调、增、上”活动,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服务发展的工作意见,各级政法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和“五级接访下访”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部门共制定维护群众权益的制度38项,出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662项,各级政法机关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好事88500余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市委政法委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的规定》。坚持惩防体系建设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将牵头负责的惩防体系三项重点任务细化为42个目标项目,组织政法各部门狠抓落实,完成了34项改革项目和80项改革措施,制定配套制度105项。按照市纪委以“板块化”推进反腐倡廉任务落实的要求,在全系统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组织全体政法干警逐人逐岗进行廉政风险“四查”,做到全警参与、全域覆盖。政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把廉政隐患归零的要求落实到政法工作日常管理之中,贯穿于政法队伍建设各个方面。政法机关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全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工作规范化,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普遍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开门评警,确保了审判、检务、警务、狱(所)务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了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项措施,确保了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公安系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津城百姓评公安”、“公安民警评干部”活动。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建立了举报、控申、案件查询的绿色通道。法院系统以公开促公正,全面落实审判、执行、廉政等“八公开”制度。司法系统认真落实首要标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正。民政系统推行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使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国家安全局和市政法学院也完善了内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天津政法报 刘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