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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张瑞泉的名字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全体干警的脑海中。“查出肝癌那天,他照常来上班、批案子”,“开庭时,他病情发作,用钢笔顶在腹部上,硬是坚持了四十多分钟,直到庭审结束”,就是这样一个执著于审判工作的硬汉,却在2011年10月23日夜间告别了人世,年仅54岁。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追授张瑞泉“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我这病不是歇着就能好的
2009年,时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刑庭庭长的张瑞泉时常感到肝部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发现患有肝癌,并且两肺都有转移。医生当时将实情告诉了他。张瑞泉从医院回来,下午还照常上班,批案子。直到七点才下班。张瑞泉来到姐姐张凤英家,将医院检查的结果单独告诉了姐姐。“这等于判了死刑啊!”姐姐张凤英说:“他当时特别镇定地告诉我,这事别跟老娘说,更别让单位知道,让大伙都拿他当个病人看待也没啥劲。”
肝癌病发的两年多里,张凤英清楚地记得,张瑞泉一共住了23次医院,但每次住院都只是三四天,最长没超过一周。介入手术治疗时,他当天才去,怕耽误工作,每回都央求医生将手术安排在周五,利用双休日休息两天,周一好上班。所以,同事都不知道他住院,更不知道他生这么重的病。直到有一次他差点儿晕倒在审判台上。
那天是公开审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张瑞泉主审。进入庭审辩论阶段,他的脸色突然发白,豆大的汗珠不断往外冒。“当时,旁听席上有100多人,我怕他撑不住,想上前扶他一把。他示意我别动。他就那么挺着,用钢笔顶在腹部上硬是坚持了四十多分钟,直到庭审结束……”年轻法警董殿国回忆说。
这种情形发生过多次,同事劝他别参与庭审了,他总说没事。直到去世前两个月,他还坚持开庭办案。后来病重了,体重从85公斤下降到不足70公斤,他还要每天坚持上班。姐姐多次含泪乞求他别再上班了,在家歇着养养身体。张瑞泉却动情地说:“姐啊,我这病不是歇着就能好的,我知道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可我一旦躺下也许就起不来了,趁着现在还可以工作,多干一天是一天吧!”
小鬼怕恶人,我就是那恶人
在同事眼里,张瑞泉脾气好,从来没有和人发过脾气。但是,2010年7月的一天下午,好脾气的张瑞泉却发起火来。只见他在电话里对着一个人大声吼道:“我怕办错案、怕委屈人,还就是不怕你们这些人威胁。”见他这么激动,同事都为他的身体担心,劝他别生气。他却笑着说:“小鬼怕恶人,他们是小鬼,我就是那恶人。”
原来,打电话威胁他的人与一抢劫案有关。几天前,这名嫌疑人的父亲曾托人拎着15万元钱找过他,要摆平这事。为此他们还专门做了一番“考证”,知道张瑞泉是个正派人,但考虑到张瑞泉得了绝症,猜想他这个时候肯定需要钱,而且又到了癌症晚期,说白了,收了也死无对证。可他们没想到张瑞泉不但拒收,还用大道理教育了他们一番。用钱摆不平,就搞人身威胁吧。于是,便有了这一幕。
办铁案,对当事人负责
张瑞泉的认真在法院是出了名的,所有的案子都要办成铁案。他说,这是对当事人负责。曾有两个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男孩17岁,女孩没有户籍登记,声称自己不到14岁。随后,检察机关以强奸幼女罪对男孩提起公诉。张瑞泉经审理了解到,发生性关系时,女孩是同意的。于是,14岁就成了一个罪与非罪的分水岭。为查清事实,张瑞泉决定到女孩居住地去取证。女孩家在农村,他怕去晚了证人下地干活或外出有事,于是早上6点钟就出发,找左邻右舍调查女孩的真实年龄,最终证实,两个未成人发生性关系时,女孩已年满14岁,男孩不构成犯罪。一起冤案就这样避免了。
还有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偷的是电线。尽管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没有找到被告人销赃的地方。案件承办人认为虽然赃物去向不明,但有被告人指认的作案现场做依据,可以认定。张瑞泉不干了:“这样办行吗?到我这一关就过不去!”为过自己这一关,细心的张瑞泉通过反复阅卷,找到突破口。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他发现当事人有“将盗来的电线埋在一坟地里,等风声过后又挖出卖了”这样的叙述。根据这一细节,他将被告人带到赃物曾经埋藏的现场,并发现有残留物,由此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得以定案。
扶我到法院看一眼,告个别
2011年9月的一天早上,从没有给儿子提过什么要求的张瑞泉,突然对儿子张顺禹说:“孩子,扶我到法院看一眼,工作了二十多年,告个别吧……”当时,他的癌细胞已转移了胸椎,压迫脊椎神经,走不了路。那天,儿子哭了。
儿子至今记得父亲来到办公室的情景。打开办公室的门,张瑞泉这看看,那摸摸,又在办公桌前坐下,依依不舍。后来,张瑞泉又让儿子扶他到法庭看看,看一看熟悉的国徽,摸一摸审判席,摸一摸法槌……本报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祖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