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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明
南宫市农业人口占80%以上,农村的稳定和谐对全市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我院积极贯彻“保民生、促发展、求和谐”的要求,将危害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权益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作为重中之重,近3年来,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为国家、集体和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打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我们摸索出四点经验:
一是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近年来,南宫市的交通事业迅猛发展,境内新修3条高速公路和1条铁路。因修路大量占地,一些地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群众上访。为此,我院主动到信访、交通等部门了解情况,约见上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摸排,一举查获了3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案件。
二是积极参与全省专项治理活动。近年来,针对医药回扣、农机补贴等职务犯罪热点,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多个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参与专项治理活动,我们及时总结出一套成熟的侦查思路,用于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显著。以参与“农机补贴”专项治理活动为例。2007年,国家为扶持农业发展,开始对购买农机的农民发放“农机补贴”。一些农机销售企业为获得更多的“农机补贴”,便向农业局工作人员行贿。我院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摸排线索、调取证据,一举查处了市农业局原副局长赵某,工作人员高某、张某等受贿案。
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梳理排查,从中发现线索。在对邢衡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进行专项排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有贪污征地补偿款的嫌疑。经过细致调查,挖出二人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16万元的大案。
四是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形成打击合力。我们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涉农案件办案组,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民行部门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农村集体组织和被害群众挽回损失。此外,我院还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资源共享,有力拓展了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