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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合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据了解,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已经成为消费者申诉的热点。市工商部门通过规范管理,摸清预付卡消费经营状况,避免苗头性侵权问题;建立预付卡消费经营者规范管理机制,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预付卡消费主要流行于美容美发、餐饮、洗染、健身、洗车等行业,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经营者不兑现办卡时的服务承诺,因迁址、中途停业等导致无法继续消费。
根据《意见》,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对免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采取合理的方式,明示提请消费者注意。经营者因停业或注销需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告知消费者。签订合同时,经营者应当根据交易的特点,以书面形式与消费者签订预付类合同。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服务以及使用商品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为了规范预付费管理,市工商部门将以美容美发、餐饮、洗染、健身、洗车等实行预付卡行业的企业、个体户为重点对象,加强管理。包括开展调查摸底,掌握经营者基本情况;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运用信用分类监管手段,制约违法侵权行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发展等。(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