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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无证驾驶汽车致他人重伤,弟弟为帮哥哥逃避处罚,主动承担事故责任。经江苏省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立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以包庇罪判处王立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4月28日下午,王立强驾车载着哥哥王立影回家。途中,没有驾照的王立影想过把“车瘾”,便要求弟弟让自己开一会儿。行至沛县境内拦湖坝附近时,王立影突然发现张某出现在道路上,连忙刹车,但还是撞倒了张某,致其重伤。考虑到哥哥没有驾照,还开着一家公司,如果坐牢就没法挣钱生活,王立强与哥哥商量,告诉警察车是自己开的。王立强被交警带走调查后,王立影回家准备赔偿款。
张某家人听说此事后,到公安机关反映肇事司机是王立影。经过调查走访,公安机关传唤王立影,王立影如实供述了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李培友朱信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