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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6月24日电(记者田豆豆)湖北省民政厅近日宣布,目前湖北省城乡医疗救助不仅实现了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全覆盖”,而且住院救助实现“三大突破”:一是所有县市取消了病种限制;二是所有县市取消了住院救助起付线;三是所有县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封顶线普遍提高到5000元以上。
据悉,2005年湖北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起步之初,因财力所限,全省医疗救助定位于“小范围,低标准”,只对患尿毒症等5种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当时各地均设置了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一般为30%,年最高限额一般为3000元。
随着医疗救助资金筹集能力不断增强,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医疗救助的结算服务方式也越来越便捷。各地陆续推出医前救助和医中救助两种救助方式:一是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特别困难救助对象,未发生住院费用,可在当地最高救助金额(封顶线)的30%限额内,一次性给予医前定额救助;二是积极推行定点医院垫付救助资金的办法,变医后救助为医中救助。
2010年,湖北省民政厅投入100多万元,建成了省级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在技术上实现了对各类贫困对象医中、医后和定额门诊等不同救助方式的管理。到2011年年底,湖北省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全省统一硬件平台,统一安装系统应用软件,统一数据库,各级医疗救助业务人员和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通过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在线业务处理,通过定点医院“三办合一”服务窗口,救助对象入院即可申请救助,民政部门可在线审核审批,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垫付救助资金。垫付的救助资金由民政、财政部门定期汇总、审核后与定点医疗救助单位直接结算费用,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效率。
但目前的救助水平,对于大病患者而言还只是“杯水车薪”。针对这一问题,湖北各地开始整合各方面资源,探索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2009年5月,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筹措600万元启动“大病关爱工程”。2011年4月,又创立了大病关爱“壹佰基金”,并确定每年4月18日为大病关爱壹佰基金捐赠日,在资金筹集上实现了由单一型向多元化、常态化转变。
2010年9月起,湖北省民政、卫生部门又联合开展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参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医疗救助面向所有患指定4种先心病的0—14岁农村参合患儿。2011年6月起,全省0—14岁农村贫困家庭参合儿童,患指定的2种白血病也可以得到免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