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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王乃玲 |
6月20日晚,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发布了一则女性穿得少“不被性骚扰才怪”的言论。对此,上海的一些女志愿者们在地铁二号线进行行为艺术表示抗议,标语为“要清凉不要色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1版)
尽管地铁的“提醒”确实是出于善意,却反而引来了女性的抗议。因为这显然是开错了药方,“如果法律或者地铁的营运法规没有规定她不能这么穿,那么就没有权力指责”,“按照你的理论,游泳池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要对女人动手动脚了么?”显然,性骚扰是因为“色狼”的心术不正,而非“穿得少”。
实际上,如果不是有伤风化,即使是“最大化”的暴露,也不失为一道可人的风景。就如地铁微博的配图,“一名身着黑色丝纱连衣裙妙龄女子的背面,由于面料薄透,致使旁人能轻易看到该女子内衣,确实非常性感。”
无疑,假如放任“女人穿的少就是诱惑男性犯罪”的言论,最终结果就是每位女性都要穿着厚实的衣物才能被允许出门。而这显然是一种文明的倒退,折射出的更是治安状况的不堪,而这当然不能怪罪于“穿得少”的女性,而应追究治安管理的不力。
其实,性骚扰的不良分子只是极个别。防范性骚扰,完全可以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其一,加强教育,树立防范意识,对骚扰行为大胆揭露,其二,在地铁等公众密集场所,加强巡查,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如此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必将减少乃至杜绝性骚扰的发生。
当然,这样的防范,需要付出更多的扎实而艰苦的努力。与此相比,在微博上发布这样的“提醒”,不仅简单得多也容易得多。然而,看似颇有眼球效应,但折射出的正是工作上的消极、被动、懒惰,以及对女性的不负责任。钱夙伟(职员)
地铁上的“怪叔叔”跟你讲权利吗?
虽然支持这一微博的声音并不少,但很显然,在气势上反对者的声音要更足一些,原因就在于他们掌握着一把无往而不利的“武器”——权利。一些人的基本逻辑是:穿什么样的衣服是女性的一种权利,凭什么要以牺牲权利的方式来防止性骚扰?我承认,这个逻辑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但问题是:地铁上的“怪叔叔”跟女性朋友讲权利讲道理吗?
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在地铁这样一个狭小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无论地铁公司如何加强监管,都不能绝对阻止性骚扰事件的发生,这几乎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绝大多数性骚扰,其实都是由于感官上的刺激而最终诉诸于行为,具有临时性、突发性的特点。譬如尽量不要穿过于性感、暴露的衣服,就不失为一种比较理性且实际的防范措施。
反对者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错误地把地铁公司当成了假想敌,而忽视了地铁车厢里的“怪叔叔”们才是女性的真正敌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于地铁公司的微博提醒,需要下的不是一个价值判断,而是一个基于现实的事实判断。因为对女性朋友来说,保障权利固然重要,但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更加重要。吴龙贵(评论员)
“请自重”,该说给谁听
当善意的提醒夹杂着不礼貌的字眼和些许刻薄,伴随着“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姑娘,请自重啊!”的责难出现,善意已被挤压殆尽,使被提醒者更多地被“才怪”和“自重”等字眼刺痛。
提醒不是埋怨,不是责难,更不是缺乏辨证因果逻辑关系的妄自非议。“上海地铁二运”配发了一张身着薄透的黑色丝纱连衣裙女子的背面照片,与乘坐地铁被骚扰似乎成为正确的因果关系,如此,怎能不激起女性志愿者的愤慨?
按此逻辑,在海滩或湖边嬉水休闲的女士们就应该被频频骚扰,身着泳装在游泳池游泳的女士们不被骚扰“才怪”?那个刺激他人神经的字眼——自重,应该更为贴切地用给“上海地铁二运”,究竟是谁不自重!
因为,在地铁中发生女性被骚扰的事情,客观说来,和地铁的运营方是没有太多关系或直接关系的。现实社会中,个别单位或个人却经常因为某些并非因为自身原因直接导致的结果而惴惴不安,究其缘由,个别单位或个人在潜意识里认为这些事情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自身形象,从而生出“莫名”的怨意。这种情况下,善意的初衷本身就不很纯洁,在些许怨意的左右下,其言行难免出现不“自重”,否则,会出现这样的提醒“才怪”!周清(媒体从业者)
网络调查结果
1.支持,穿的不自重,可谓诱导犯罪(52.64%) 19362人
2.反对,穿啥是我的自由,我可以骚你不能扰(13.35%) 4911人
3.上海地铁提醒的是,可是也该换个说法嘛(9.75%) 3587人
4.穿的骚的是少数,去骚扰的也是少数,何必大惊小怪(24.26%) 8922人
网友评论选摘
·小偷行窃肯定违法,但管理方友情提醒“不要在公共场合暴露钱财”也没错呀。爱骚的小女子要自重啊!
·别人家没锁好门,你就可以随便搬?有想法是一回事,动手动脚又是一回事。
·人家穿着是人家的自由,怎么就说引诱你呢,那银行那么多钱,你看见了是不是要去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