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张斌
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采取五项举措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延伸监督触角。2010年5月,我院在居民相对集中的天长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全省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与社区监管人员的沟通,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动态信息,受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并及时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新办法顺利实施。今年5月份,我院牵头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认真学习新颁布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就新规实施后面临的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磋商,明确了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责任,确保监外执行及时交付与社区矫正管理无缝对接、平稳过渡。
开展社区影响评估监督,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安徽省《关于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法院对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被告人和罪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影响评估。为强化这方面的监督,我院将监督关口前移,监所检察部门对提请适用社区矫正的,依法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影响评估进行同步法律监督,保证社区影响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设立社区矫正教育安置基地,解决矫正人员实际困难。2012年5月11日,我院经向地方党委汇报同意,在民营企业比较发达而又相对集中的秦栏镇设立“天长市社区矫正教育安置基地”,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安置就业,定期邀请有关法律、思想工作者、心理学家和一些技术专家到基地举办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法规、形势政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指导和有关心理疏导,根据培训结果,针对不同矫正人员的就业技能,积极向有关企业进行推荐,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组织社区开展专项检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我院每半年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基层派出所和乡镇社区,组织开展监外执行罪犯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是否及时,刑事判决裁定、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否健全,每个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及时建立监管组织、监管措施是否落实,有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等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