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黄洁实习生孔一颖53岁的田某吸食毒品后将车开上了高速路,结果因毒瘾发作引发意识不清,酿成了9车连撞的特大交通事故。经审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决后,田某表示服判,无异议。
2011年10月20日晚6时许,田某在吞食了黄豆粒大小的冰毒后,驾驶本田轿车上了京沪高速公路。行至北京市大羊坊收费站附近时,田某突然出现精神恍惚,车子无法及时制动,撞上在旁正常行驶的车辆,直到田某的车因爆胎被迫停住,已有包括奔驰车在内的9辆车遭了殃,事故路段也因此堵了个水泄不通,造成车辆直接损失22万余元。随后,田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案件开庭期间,已年过五旬的田某表示,当车开到大羊坊附近时,开始神志不清,感觉撞到什么东西,但根本停不下来,当他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交通队。田某对多名损失车主表示道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他说,自己从2009年染上毒瘾,随后一直在戒掉和复吸之间挣扎,事发当天,由于心中烦闷、高血压导致头疼难忍,他才再次服食冰毒。“就一小粒,是朋友很早以前给的,一直放在身上。”田某解释。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田某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车损坏,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庭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据了解,近几年因吸毒后驾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并不少见,目前执法部门对未造成伤亡或重大事故的毒驾行为,通常只能视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专家认为,这种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驶入刑,法律界人士呼吁,毒驾比醉驾危害更大,希望能尽快将毒驾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