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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7月8日讯(记者赵苏炜) 8日上午一场大雨过后,灵山大街铁路桥洞子下积水最深处有25厘米。两市民赤脚在水中,20分钟内摸到仨车牌。
8日,市民张先生在灵山大街铁路桥洞附近熄火停车,下车后不停地向水中张望,水中两位男子光着脚,手中拿着两个车牌。“我的车牌不见了,我看看有没有我的。”张先生说。一位中年男子把手中的车牌递给张先生,张先生看后发现都不是自己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捡车牌的人光着脚一趟趟地来回走,不时踢一踢脚下,过了十几分钟,那位中年男子又捡到一个车牌,20分钟内,两人摸到3个车牌。附近一位饭店保安说:“每到这个季节,都有人在这里捞车牌挣钱。去年夏天的一场大雨他们一上午捡到五六个车牌,然后摆在路边要价卖。一个车牌50到200元不等。”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说,捡到车牌和车主要钱的行为违反了起码做人的道德。根据《物权法》,捡到车牌的人可以向司机索取保管费,但是不能过分。如果拒不归还,车主可通过法律起诉。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车主丢失一面车牌,补办车牌时需要带着另一面车牌一块到车管所办理补办业务,两面车牌同时丢失时还需要携带当地派出所的报案证明。补办车牌时,车主需出示有效证件,收费是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