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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救者一家在邓锦杰遗像前祭拜
获救者跪在死者家人面前表达歉意
7月10日,是湖南娄底舍命救人青年邓锦杰的“头七”。当晚10点45分许,在当地层层“保护”下,人们苦寻良久的被救者一家终于现身,来到邓家,在英雄遗像前叩首致歉,说了声“对不起”。另据了解,此次救人事件中,救人者实为四人,另两名英雄也获当地政府确认,都将认定为见义勇为。
被救者一家
遗像前痛哭
当晚10点45分许,在娄星区政府、大科派出所、镇政府三十余人的“护送”下,有一男两女来到了邓家。
据在现场的邓锦杰姐夫曾国民介绍,男性身高大约1.6米,年龄在30岁左右,两名女性身高约1.5米,年龄在20岁左右。
“当时他们三人被政府工作人员层层包围,我们亲属都靠不上边。”曾国民介绍,三人先来到邓锦杰父母面前磕了个头,说了声“对不起”,又给邓的母亲送上了一个内有若干现金的信封。
然后,三人来到邓锦杰的遗像前,也磕了个头,当时男的面容黯淡,而两名女性则失声痛哭。当时邓家人尚沉浸在悲伤中,还没问及什么问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已拉着这一男两女准备离开。
曾国民冲上去,问:“当时你们为什么要走?”,一名女性一边哭着一边回答:“当时不知道。”曾还准备问时,一男两女已经被政府工作人员拉上了车,这成为邓家与被救者唯一的交流。
此前,邓锦杰的家人曾向记者表示,他们不会怪责李明一家,只希望他们能现身,说清楚锦杰救人的事情。
娄星区政法委书记刘杰证实,被救者是通过公安部门地毯式排查并发动社区干部找到的,7月10日下午就核实了身份。他告诉记者,被救者其实共有四人,为一家三口和小姨,其中去邓家悼念的就是夫妻俩和孩子的小姨。
一家人被冲到深水区时
邓锦杰他们赶了来
记者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控制被救者的大科派出所。该派出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告诉记者,被救者为一家人,被救者李某,24岁,邵阳武冈市水浸坪乡人;小叶,24岁,邵阳武冈市安乐乡人;小朵,21岁,邵阳武冈市安乐乡人;孩子小哲,男,4岁。李某与小叶系夫妻关系,小哲系两人的小孩,小朵系小叶的妹妹。
李某一家人现租住在娄星区关家脑某厂房的一间10几平方米老宿舍,为邵阳来娄务工人员,他没有固定工作,靠临时做装修活养家糊口。妻子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胞妹现在娄底某宾馆当服务员。
7月3日,天气很热,李某做完当天的活回来后,带着妻子等三人骑摩托车来到孙水公园。当时,他们看到有不少人在孙水河中游泳,便下水在浅水区玩水。在他们当中,只有李某会水性,妻子带着小孩正玩着起兴,谁想小叶脚一踩空,整个人连小孩子一下子就沉了下去,他们慌乱地喊着救命,丈夫李某赶紧过来托着她和小孩,但水流把他们推向了河中央深水区。闻讯赶来的邓锦杰等人下水把他们救上了岸。
救人英雄
还有两个人
经调查得知,2012年7月3日17时许,邓锦杰与朋友(杨赞伟、李建)在孙水河河边遛狗玩耍,大约在17时30分左右,他们听到呼救声,循声看到孙水河的一水厂水坝房上游40米河段处有几个人在水里挣扎。邓锦杰脱掉上衣,裤子和鞋子都没脱就与李建跳下河水去救人,李建游了一段后,感觉体力不支就返回了。
这时,在水里游泳的蒋成爱(男,40岁,永州市宁远县人)、彭卫兵(男,46岁,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大桥居委会人)、钟雄(男,31岁,娄星区万宝镇人)发现险情后,立即加入救援,蒋成爱救出一小孩,彭卫兵、钟雄和邓锦杰救出两名女子。
据钟雄回忆,邓锦杰当时在水中奋力将小叶顶出水面,然后,钟雄将小叶救上岸,再回头时看见邓锦杰因体力不支,沉入到水中。蒋成爱见此情景,又返回去救邓锦杰,他拉了几把没有拉上来,又潜到水下去顶他,顶上来又沉下去,反复几次都没成功。“我当时的体力也不行了,我知道自己已经没力气独自把他救上来了,就叫岸边的人扔个救生圈下来,由于水流湍急,距离又远,救生圈扔不到我手里,无奈我只好返回岸边,带上救生圈又返回去救人,可怎么也找不到人了。”蒋成爱回忆道。
7月10日上午,警方经调查被救者后,确认蒋成爱救的是小孩小哲,彭卫兵救的是小朵,钟雄和邓锦杰救的是小叶。刘杰告诉记者,经最终核实,救人英雄除邓锦杰、蒋成爱之外,还有彭卫兵、钟雄,他表示,这两人也将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