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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陈春鸣
香港回归15年之际,深圳前海的“新特区”政策已明朗,具有突破瓶颈尤其是金融瓶颈的重要示范意义,其实质是谨慎地解除了长久以来的某些禁止。
也许是继承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传统,珠三角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在许多方面领先地发挥着民主的表率作用。这几年,尽管深受国内社会矛盾日益深沉化的影响和世界金融危机的持续拖累,珠三角的行政体制改革仍大范围推行,比如大部制改革,深圳的行政管理机构从46个减少到31个,珠海只有27个,顺德则从41个减少到16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这类改革还有很多,省委常委的差额选举,广州市财政预算的网上公开,深圳市公务员实行聘任制,69%的公务员官帽被摘掉。全国最早且比较全面地进行社会团体管理体制的改革,社会组织数量每年增速超过10%,去年底广东全省社会组织已达到30535家,较大范围取消了审批的前置程序,无需挂靠,降低门槛,直接登记审批,且审批权限下放,手续简化。社会组织的民间化、自治程度明显提高。以佛山南海本田为模板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经基本确立,正在逐步推广。网络问政的范围和自由度,也在全国明显领先,等等。如果把香港行政管理体制的某些可借鉴性也考虑进来,珠三角影响力就更大。仿如一片郁郁葱葱的“苗圃”。
所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大部分经济体制改革,核心是减少政府管制和垄断,增强经济主体和社会主体的自我组织能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目标设定,就是明显降低政府对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包办、干预程度,解除过多的禁止和审批;社会建设的目标设定则是解放社会自身的活力,更多地让社会主体自己管理社会,而不是处处等待甚至依赖政府。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设定是让公民具有更大的自主范围和更强的自主能力,更多的民主激励特别是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渠道,更为通畅的权利运行和实现的路径。
珠三角的体制改革进程,显然注重了这几个方面的平衡。不过,因改革的复杂性难以梳理,利益格局难以平衡,珠三角的上述改革,还存在分散化的倾向。许多改革很有力度,亮点纷呈,但回头一望,又像散落的珍珠,还需要一条金丝线串联起来。这根金丝线就是价值目标更加清晰、实施步骤更加完整精确的顶层设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继续实施大部制的同时,需要更具有实质意义的禁止和审批项目的减少。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广东目标设定到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要达到5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5个社会组织,但这还不够,因为珠三角有太多的流动人口,也有太多的非组织化的劳工,社会组织建设重点之一还要解决这些流动劳工的社会团体建设,劳工社团的覆盖面至少要达到80%以上,才能与珠三角的用工需求和社会稳定需求相匹配,也与工资集体协商和相应的工会制度相衔接。甚至可以再进一步,取消某些社团如社区公益性社团的审批制,直接采用备案制,等等。并且树苗不能总是在苗圃里成长。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