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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总结上半年工作称“差别化过渡政策”已报送市政府确保实现全年调控目标——
本报讯(记者齐华伟)7月10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陆德华局长在会上透露,住建局已向市政府建议制定长效调控机制,结合中山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差别化过渡政策”,相关的房价调控意见已报送市政府。
正酝酿出台新的调控政策
当日的会议上,还公布了1~5月份的房地产数据,据悉,今年1~5月,房地产市场供应量达209.39万m2,市场销售量达192.23万m2,前5个月的新建住房交易均价为4978元/m2,同比下降16.9%。
陆德华在会上表示,住建局已向市政府建议,在研究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时候,根据中山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差别化过渡政策”。他还透露,目前中山正在酝酿出台新的房价调控政策,并表示相关的意见已报送市政府。
对于下半年的楼价调控,陆德华表示,住建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确保实现2012年度新建住房均价不超过6590元/m2的房价控制目标。
业内:差别化比“一刀切”合理
中山本地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差别化限价比目前的“一刀切”更合理。据悉,今年2月份,市住建局、国土局、房协等单位曾对韶关市限价做法进行了考察,房协也曾在向政府的建议中提出,实行差别化的限价措施。
据了解,韶关市从去年9月18日起实施限价政策,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或暂缓发放预售证或暂停网签和备案。其中,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类比的项目,备案均价高于半年内韶关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本楼盘同类房型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5%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凡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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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出台
将采用“圆心分值计租法”计算公租房租金
本报讯(记者刘竞宇通讯员高凤霏)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中山市在推进保障性住房领域上,在全省率先制定公租房“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分层补贴”的政策,并创新性采用“圆心分值计租法”制定公租房租金。
距政府有多远被纳入房租计算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计价办法是按房屋结构、楼龄、生活配套等房屋状况划分不同层次;并考虑距政府办公地点某个地域范围内和是否繁华路段两个因素进行修正。据介绍,公租房租金的计算公式为:最终租金=基本租金×地域修正系数×路段修正系数。
记者还获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将按保障家庭收入不同给予租赁补贴,其实际负担的租金是标准租金超出补贴额的部分。
各镇区公租房物管费不得超过市标准
此外,市物价部门明确,公租房物管费分三类收取,一是政府统一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二是在普通住宅小区内的公租房,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与其他业主一致的标准。三是各镇区的公租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不超过市标准下参照执行。
实例参考
平安苑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套内面积40㎡,框架结构、楼龄5年以下、普通装修、有电梯、小区管理、无家私、生活配套齐全。
1.按照市物价局公布的基本租金分数对照表,确定其“基本租金=分数×分值”,也即14×1=14元/㎡/月,物价部门根据目前市场租金水平设定1分值租金为:中心城区1元/㎡/月、镇区0.80元/ ㎡/月。
2.确定地域和路段修正系数。该住房位于市政府4公里范围内,地域修正系数为1;该住房位于大型商业中心200米外,路段修正系数为1。
3.最终租金=基本租金×地域修正系数×路段修正系数=14×1×1=1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