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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追女工
不料引狼入室被劫杀
南方日报讯(记者/洪奕宜实习生/黄旻)在广州某厂打工的女子肖某梅偶然认识钉珠厂老板姚某并被其追求,因经济拮据竟伙同自己的男友和哥嫂进入姚某家抢劫,不料致姚某死亡。昨天上午,肖某梅因涉嫌抢劫罪在广州中院开庭受审。
同案人已被判无期
肖某梅是湖南兴化人,2004年来到广州,其哥嫂肖某与罗某在某小巷开了一家复印店,但生意不太好。文某是肖某梅的男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月27日晚,肖某梅伙同文某、肖某、罗某(均已判刑)经密谋对姚某实施抢劫。肖某梅偷配了姚某的出租屋钥匙交给同案人,等文某等人趁机潜入屋内后,她将姚某带回该出租屋。同案人当即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住姚某,抢得现金1200元、手机、存折等。在逼问银行存折密码未得逞后,文某持刀割姚某的颈部致其死亡。2011年9月,文某被判无期徒刑,肖某和罗某也分别领刑。
偷配钥匙与同伙抢劫“男友”
肖某梅与文某等人对这起抢劫行动早有预谋。肖某梅称,姚某在追求她的过程中,曾有意让她搬到他的住处。自己将此事告诉男友文某,文某不同意并萌生歹念,打算与肖某梅一起从姚某身上“弄点钱”。之后,文某将肖某梅的哥嫂拉进来,一起商议作案计划。肖某梅还在笔记里记录了作案方法和注意事项。
案发当天,先由肖某梅将姚某引出出租屋,文某和肖某借机潜入姚某家中躲在门后。姚某与肖某梅于当晚12点左右回到出租屋,姚某一进门,文某就用绳子勒住他的脖子。见姚某喊叫,肖某梅用毛巾塞住姚某的嘴,随后将他捆绑起来,从他身上搜出1200元现金、一台手机,还在姚某的卧室搜出存折,里面有5000元余额。文某用绳子勒紧姚某的脖子逼问存折密码,但姚某一直不说。僵持半小时后,文某用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割破姚某颈部后与肖某梅、肖某逃离现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分赃。
辩称对被害人死亡不知情
在庭审中,肖某梅称自己参与了抢劫,可案发时自己对姚某的死亡并不知情,是事发后男友文某用手势示意才知道的,并且在之前的作案商议中,也完全没有致姚某死亡的意图。辩护人称,根据同案人罗某和肖某的供述,肖某梅并没有故意伤害姚某的意图,案发时对文某用刀割姚某的脖子致其死亡的情节也不知情,不应对姚某的死亡负责。
公诉人表示,肖某梅虽然没有直接动手杀害姚某,但她是抢劫犯意的提起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决定作用,肖某梅应当对姚某的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