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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渎检厅《关于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的通知》的精神,提出三项举措开展查办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一是进行暗访抽查,对过期食品及问题食品仍未下架等问题进行统计,并深入了解是否有相关执法人员以罚代刑、徇私舞弊、放纵伪劣食品继续销售。二是对食品厂家进行走访,考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职责是否依法严格履行,在此期间有无渎职侵权情况发生。三是与公安、纪检、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协作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通讯员宫宇光赵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