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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10:30,审判长宣布开庭
6月12日,检察官在庭审现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
背景是大山,现场是晒谷坪。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在永福镇银洞村下洞陂屯搭建“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黄秀元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
2011年5月3日,经群众举报,永福县公安局对陂屯村民黄元秀非法种植的641株罂粟进行铲除,后移送永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2年5月7日,永福县检察院检察官跋山涉水来到黄秀元家中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并告知她诉讼权利。
该案移送起诉后,法院决定以“巡回法庭”方式审理此案,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一来因被告人身体不好;二来我们也希望以此为契机,进行禁毒宣传。”审判长汤瑞林说。
当日10点30分,被告人黄秀元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出现在法庭现场。经过庭审调查、辩论、被告人陈述到最后宣判,历时一个小时。“被告人是文盲,也是法盲,不知自己的行为后果。案发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种植罂粟也是为了治病,社会危害性小,我们建议对其判处管制。法庭采纳了这一建议。”公诉人韦道荣说。
当地村民旁听了庭审。村民肖恩崇说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很受教育,特别是对后生仔(年轻人)更有教育作用。
(本报记者梁洪通讯员叶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