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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市容出新规佛山下令驱乞丐
晚上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羊城晚报记者汤铭明周巍摄
专家评论称,城市如果太要面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羊城晚报记者黄晓晴实习生陈洁仪
“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8月10日,佛山市首次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标准》的起草单位,该局执法科工作人员称,乞讨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有专家认为,对乞讨者的管理尤其必要,但要掌握合适的尺度;一个城市如果太要面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城里禁乞,只能返乡
今年正好步入古稀之年的陈婆婆,到佛山“讨生活”已经4年了。每天早晨7时,她会从佛山火车站附近步行到鸿运汽车站,开始一天的行乞。弯着腰,拄着竹竿,她一般以这个姿态行走在售票厅与候车区的过道上,向来来往往的行人伸出塑胶碗,不住地点头,乞求施舍。
婆婆说自己的老家在湖北,家里虽然有两个儿子,但他们只能勉强维持各自的生活,无余力供养她这个老人。无奈,她只好拖着虚弱的身子,孤身一人来到佛山“讨生活”,每天靠着别人施舍的二三十块钱过日子。
“那是不是说会把我们抓去? ” 听闻佛山的公众场所全面禁止乞讨,陈婆婆先是紧张了一下,听完记者解释后,她说,不给行乞了,那她只有回湖北老家种地去。“儿子还有自己的娃要养,管不了我们,待下去也难以过活。”虽然行乞的日子也不好过,陈婆婆还是有所眷恋:“北边天气太冷,我的身子也受不了,南方天气暖和。”
鸿运汽车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的行乞老婆婆在这里还有三四个,车站的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地把她们赶到车站外面,但她们不久又会回到车站的来往人流中。
新规出台后,以往乞丐较为集中的旅游景点、天桥等公共场合,白天已经难见乞丐的身影,晚上才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禅城区祖庙路的一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现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时巡查,他们躲到别的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