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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一场蹊跷碰撞,她们都说自己冤
“被撞”老太周尚学诉至法院,法院判“撞人者”刘发英赔5000元,但刘发英一家“交钱也不服”
昨天一早,何小芬又赶到合川区南津街重百商场的门口,她细心地询问每一个路人。遗憾的是,时间过去得太久,她还是没能找到替母洗“冤”的目击者。
2010年4月18日,这里发生了一起“蹊跷”的碰撞事件,一名老太倒地后紧紧抓住何小芬母亲刘发英的手臂,坚称自己是被其撞倒的。最后,法院判决刘发英赔偿对方5000元。两年来,何小芬坚持认为母亲是清白的,她四处奔走,多次回到事发现场,张榜寻找目击证人,要替母亲洗脱“罪名”。
张榜苦寻目击证人
何小芬是个单亲妈妈,女儿已经两岁多了。她开过理发店,现在每天下午去给人掏耳朵,艰难养家。
昨天一早,何小芬拿着几张“寻求证人”的告示,来到南津街重百商场门口。前两天贴的告示被撕掉了,她只好补贴一张,余下的分发给路人。
告示以刘发英的口吻,这样讲述了事发经过:
2010年4月18日,刘发英站在重百商场门口等女儿何小芬,突然旁边一位老太关节炎发作,摔倒在地。听到叫声后,刘发英走过去扶了起来。可万万没有想到,倒地的老太抓住了刘发英的手,说是被她撞倒的。老太要求刘发英要么送她去医院,要么拿6000元私了。
除了张贴告示,何小芬还不停地询问附近商铺的服务员、摊点老板和纳凉的市民。几天下来,何小芬的努力白费了,他没能找到当年的现场目击者。面对路人的一次次摇头,何小芬有些茫然,她站在现场,急得直掉泪。“为了这事,我店也不开了。找了好多人,托了好多关系,差点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不予理会对方上诉
提起2010年4月18号上午9点多发生的事情,母亲刘发英是这样说的:“不晓得那个老太婆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我没有躲得开,一下子撞在我胸口上。我的胸口被撞得隐隐作痛,而倒在地上的老太,已经开始呻吟了。我见她起不来了,就伸手去拉。她一下子就抓住我的手,再也没有松开。”刘发英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多都在帮自己。“有人让我挣脱了赶紧走,不然要遭老太赖到起。”
不一会,何小芬赶到了,听到路人的议论,拨打了110。
在医院检查后,老太告诉刘发英,自己的腿受伤了,要求给6000元钱。“她说给了好商量,不给的话脱不到爪爪。”。
由于刘发英一直不予理会,对方将其告上法庭。
2011年1月,合川区法院判决刘发英赔偿5000元,对方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今年4月,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交钱不代表认了”
今年8月23日,合川区法院上门执行判决。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刘发英的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以及现金940元。同时要求刘发英写下承诺书,余款在本月30日内缴清。
当天下午3点,法院的工作人员上门了,不少村民赶来围观,这让刘发英脸上挂不住了。“我之前跟他们说过,在城头被讹。现在他们看到法院的来了,又觉得是我的错了。”
见到女儿后,正在承诺书上盖手印的刘发英狠狠发了一通火:“你啷个回事嘛?为我这个事情,找了好多人,花了好多钱。啷个现在还是没有处理得好。”何小芬一脸委屈。
回家时,刘发英感觉村民们看自己的眼光都变了。更让她委屈的是,丈夫何开富提出离婚,“他觉得冤死了,不准交钱,不然就离婚。”眼看法庭限定的日期临近,何小芬只好东拼西凑了5000元钱,悄悄帮母亲把钱交了。
“为这事花了有2万多了吧。”虽然挣钱很辛苦,但何小芬还是希望把此事对母亲的影响降到最低。“不想她再受刺激。钱虽然交了,但不代表我们就认了,我们不服。”
重庆晨报首席记者肖庆华实习生谭梦
刘发英的女儿何小芬在事发现场寻找目击证人。
重庆晨报记者高科摄
刘发英:我没有撞她
“不晓得她从哪里钻出来,我没有躲得开,一下撞在我胸口上。”
周尚学:我没有讹她
“她胸口撞到我肩膀,我就摔倒了。我当时根本没提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