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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27日,本市某高校一名大四学生何某与几个朋友合伙买了套七万多元的摄像器材,准备开办一家婚庆公司,没想到却在搭乘出租汽车过程中遗失了。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民警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查找,终于将遗失物品寻回送还到何某手中。
最近本市卫视频道正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北京青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谁想在现实生活中,本市一名大学生也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天津青年》。27日晚18时33分,本市某高校一名大四的在校生何某,从西青区工业大学搭乘一辆出租汽车前往和平区诚基中心。何某将装有七万余元的摄像器材放在后排座位上,自己便坐在副驾驶位上,思考这两天创办公司的事。车子刚到诚基中心何某便付款下车,扭头进了大厦,等到了公司,他才想起刚买的摄像器材还在车上。何某情急之下,便拨打了“110”报警求助。本市公交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责成公交和平治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公交警方对此警情十分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全力寻找。因何某没有索要发票,给查找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警方一方面在何某上下车地点周边访问目击者寻找出租车及司机特征;另一方面调取上下车地周边监控录像,寻找蛛丝马迹。最终民警通过调取西青区大学城一组监控录像,发现了何某可能乘坐的几辆出租汽车牌照号,最终通过这一线索成功锁定这部出租汽车。晚上22时30分,经过4个多小时的紧张查找,公交警方最终将价值七万元的摄像器材送还到何某手中。看着失而复得的摄像器材,何某紧紧拉住民警的手,激动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警方提示:
市民乘坐出租汽车出行时,下车前请及时向司机索要发票,并且尽量记住所乘坐出租汽车的车型,如果遗失物品凭发票可以快速找到所乘车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通讯员郭琪麟 甘长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