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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记者从双流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毛某将建筑施工用的射钉枪改造成可以发射金属弹丸的火药枪,今年3月,改造枪支被民警挡获。近日,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一审判处毛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3月27日,双流两民警在岗亭卡点对一辆过往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毛某神情紧张。在对其驾驶汽车进行检查后,民警在后备箱发现了一把经过改装的射钉枪、百余发子弹以及火药、铁砂各一瓶。射钉枪前端被焊接上了一根一米多长的不锈钢管作为枪管,枪身还配备了激光瞄准器。
民警随后将毛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鉴定,毛某携带的枪支属于被管制的类别。毛某称,射钉枪是他从成都某建材市场买回来的,改装是为了打鸟玩,没想到会触犯法律。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其系初犯且有自愿认罪情节,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对扣押在案的枪支部件、子弹、火药及铁砂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