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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公诉办案环节坚持依法规范履职,努力加强办案机制建设,以“三个到位”有效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履行公诉基本职能到位实现执法办案最佳效果该院公诉部门紧密围绕审查起诉基本职能,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办案机制创新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推动审查起诉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去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审查起诉案件动态量化管理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诉讼监督“三个三”机制》、《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细则》等四项机制,采取了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公检法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联动应对、全面实施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等四项举措。特别是通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和诉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得以实现,减少冗长的司法程序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信访接待到位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该院公诉部门在执法办案中注重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好被害人情绪安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围绕信访接待工作先后出台了《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细则》、《公诉环节听取被害人意见的若干规定》等制度,采取向被害人发放检察官联系卡、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填充式文书等便民措施,在保障被害人权利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结合接待来访中出现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法律知识欠缺、诉求不够理性等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接待来访工作规定。一是规定所有被害人及其家属来访的接待工作,必须保证一名知悉案情的处领导全程参与,与办案人一同做好接待工作;二是要求办案人在工作中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对特殊案件的维稳敏感度,做好个案的风险预案工作,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三是要以理性平和文明的方式做好接待工作,加强对案件的释法析理,做到法、理、情相结合,避免因机械、粗糙执法造成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误解。发挥职能监督到位维护公平正义该院公诉部门在努力做好指控犯罪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充分运用抗诉职能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多年的执法办案实践中,公诉部门针对被害人申请抗诉案件创造性地梳理总结出一套新思路,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执法为民、维护稳定相结合,确保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一是提高办案人员对被害人申请抗诉案件的重视程度。要求办案人员清醒地认识到用好抗诉权是被害人在法院判决后表达诉求和实现救济的重要途径,案件承办人必须提高维稳敏感度,依法、规范、文明做好接待工作,对其诉求和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各级领导进行汇报,做好风险预案和化解工作。二是坚持依法全面的原则履行抗诉权。对一审判决围绕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对属于自由裁量区间案件,也要充分考虑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判决的意见,对可抗案件予以抗诉。三是准确把握被害人申请抗诉案件的处理方法。对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抗诉条件的案件,被害人诉求不理性、要求不合法的,要充分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在出具抗诉请求答复书时充分说理、推敲文字,杜绝因答复不当引发被害人不良情绪和舆论偏离事实的误读。(通讯员:霍立涛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