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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活动及行政诉讼活动统一纳入监督范围,规定了检察建议监督方式的适用情形及适用条件,赋予了检察机关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的调查权,拓展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领域。
为保证该法全面正确实施,天津检察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一是集中学习新修法条。重点掌握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权限的新内容。二是加强理论问题研讨。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讲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在检察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探讨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座谈交流活动。与法院执行庭、审判庭建立联席制度,加强沟通与交流,听取对检察机关履行执行监督、调解监督职能及监督重点的建议和意见,为全面正确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通讯员:张璐摄影: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