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上接第一版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扎实开展“大排查、大预防、大调处”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同时,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作用,坚持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司法公开、司法宣传、司法建议和普法教育等方式,扩大个案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影响力和促进作用,使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更加深入人心。
真诚赢公信,公正树公信,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是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基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