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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财与朋友假扮夫妻,利用租住的房屋骗取贷款及购房者首付款。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昨天下午,红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0岁的郝某系本市无业男子,为谋取钱财,伙同姚某、“王玉珍”(均另案处理)以伪造的河北区建昌道一处房产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于2011年4月1日、2日骗取被害人万某人民币12万元。顺利得手后,郝某又于同年4月16日伙同姚某、“王玉珍”,利用上述伪造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及假结婚证、户口簿等证件,在红桥区一房屋中介公司内,骗取被害人梁某购房首付款现金1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14:50,被告人郝某被法警带上法庭。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郝某表示认罪。经公诉人讯问,郝某交代,他没有正式职业,主要生活来源依靠为别人推荐彩票获得的酬劳,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位于河北区的涉案公产房是他租住的,每月租金1200元。2010年,郝某结识了女青年姚某,此间,他因购买彩票欠下了大笔债务,为摆脱困境,姚某提议合伙骗点钱。后来姚某从报纸上看到借贷公司的广告,遂与该公司经理万某取得联系。为获取万某的信任,郝某与姚某谎称是夫妻关系,并制作了假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还找到退休妇女江某,让其以“王玉珍”的假名冒充郝某的母亲,出现在户口簿上。利用这些假证,郝某等人从被害人万某处成功骗得现金12万元。
成功骗取贷款半个月后,被告人郝某又与姚某精心策划了第二起诈骗。昨日法庭上,郝某交代,这起诈骗也牵涉其租住的上述房产,他先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声称欲以20万元价款出售该房。后来,郝某在中介公司协助下找到买家,再次利用上述假证件骗取了买方梁某的信任,并骗得首付款10万元。郝某称,骗来的钱,他和姚某一人分了一半。后来被害人发觉被骗,找到郝某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飞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