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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层层推进 优化结构规范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实际,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部署,全市政法系统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实际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入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方法步骤,规定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就分类定级、党组织书记轮训、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对各基层党组织精心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了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各负其责、层层推进的良好局面。
活动中,政法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分类标准,重点围绕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采取群众初评、党员评议、组织自评、党员群众审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认真对照分类定级标准,反复核实自评情况,严格进行分类定级,并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台账。基层党组织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围绕争创重点和具体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争创目标和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晋位升级。在晋位升级过程中,先进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把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固化,形成长效机制;一般党组织重在比学赶超,开展系列争创活动,找准优势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力争进入先进党组织行列;后进党组织重在整顿转化,采取领导定点联系、干部驻点帮扶、调整充实班子等措施,实现转化升级。
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市政法各部门还积极调整支部设置,对党员人数少、部门分散的单位,根据党员多少、工作内容等因素,合理确定联合单位,对于条件成熟,可以单设支部的,一律单设,为党支部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将责任心强、能力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岗位,将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及时充实进党组织班子。各基层党组织还大力开展党组织书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轮训工作,有效促进了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的提高。截至7月底,全市政法系统各基层党委共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38期,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1300余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
此外,全市政法系统还根据工作和队伍实际,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管理规范化。按照有关要求,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确定了各级党委党费上缴、留存的比例标准以及上缴时限,确保每个单位单独设立党费专用银行账户,并委托财务部门代办具体财务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党费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明确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规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发展党员定期报表制度、《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短期集中培训的意见》,对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后如何开展发展党员和发展前培训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努力使政法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天津政法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