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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虽然距离春节还有两个月时间,但本市的各大餐馆酒店已早早迎来了预订年夜饭的高峰。虽然春节年夜饭的价格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浮,预订方式也稍有变化,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市民预订的热情。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建国提示,市民预订年夜饭前要和商家签订书面合同,防范霸王规定。
吉祥菜名不能雾里看花
春节期间,不少饭店为了迎合消费者求吉利图喜庆的心理,创造了大量诸如“阖家欢乐”、“年年有余”、“吉庆满堂”等寓意吉祥的菜名,但从菜名上市民很难判断菜品的主要用料。
专家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将服务内容明确告诉消费者,消费者对此也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在菜名后对主要用料予以提示说明,或者在消费者询问时给予解答。
吉利报价相当最低消费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饭店针对年夜饭推出了诸如“388元”、“588元” 、“688元”、“888元”的固定套餐,虽然不少经营者都表示消费者还可以针对其中不满意的菜品进行调换,但是这一系列的吉利报价相当于为消费者设定了最低消费。
专家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选择自己所需商品及服务的权利,经营者设立最低消费直接破坏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上菜时间应提前约定好
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往往只注意约定菜品名称、价格及人数、用餐时间,而上菜时间却很少被人注意。由于年夜饭用餐人数激增,等接近尾声了服务员才匆匆端上刚做好的菜,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
专家提示:想解决这个问题,消费者需要在预订年夜饭时与经营者约定好上菜时间,一般把上齐菜品时间约定到用餐时间的1/3或者1/2比较稳妥。
食材器皿尺寸均可约定
个别饭店趁年夜饭预订火爆,在制作菜品时将平时库存积压的原材料大批清仓,从而影响菜品质量,还有的餐馆偷偷将盛菜盘子的尺寸改小,使市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专家提示:为杜绝饭店在原材料新鲜度上做手脚,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可以对原材料新鲜度进行单独约定,如必须保证菜品原料是当天或近两天的。此外,盛放菜品器皿的尺寸大小,也可以约定在合同之中。
用餐后应主动索要发票
这是被市民经常忽略的问题,如果不主动索要发票,饭店经营者很少会主动出具发票。有时即使索要发票,饭店也经常以发票用完或可以换饮料等借口予以婉拒。
专家提示:如果没有和饭店签订“用餐合同”,发票便成为发生纠纷后唯一能够证明消费者和饭店合同关系的直接凭证,因此市民应在用餐后主动索要发票,经营者也必须为消费者出具正式发票。如果经营者拒绝出具发票,则存在偷税嫌疑,消费者可以先索要盖有公章的收据,后再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记者胡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