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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初的一天,尽管气温不高,但年过半百的衡洪泽仍旧满头是汗,他一边划着小船,一边向渔民发放法律宣传册。
衡洪泽是江苏省洪泽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自2000年起担任洪泽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后,他便经常这样定期划着小船深入洪泽湖区,向过往渔民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几年来,衡洪泽的水路行程近20万公里,服务群众5000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1000余个,湖区群众都亲切地称他的小船为流动的“普法服务舟”。
起初,在与渔民接触交流的过程中,衡洪泽发现,在渔民捕鱼作业时开展普法宣传不但费时费力,普法宣传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于是,他便在自己的“流动普法服务舟”上设立“湖区渔民法律书柜”,收集和购买来一些适合湖区群众的法律报刊和书籍摆放在书柜中,并专门印制了图书目录,供群众根据需求随时借阅。
为了节约群众的阅读时间、提高学法的针对性,衡洪泽还将重要的法律知识从报刊中摘录、复印出来,发放给群众阅读学习。
休渔期是湖区渔民相对清闲的时候,但这段时间对于衡洪泽而言则是最忙碌的日子。他会划船到各个滩头,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为渔民集中开设“法律知识大讲坛”,结合一些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用法守法,面对面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提供周到的法律咨询服务。
近两年,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法需求也更多了。衡洪泽发动科里的同事与他一道,分片、分批深入湖区开展法律宣传服务,缩短了普法宣传的周期,也增加了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学法是理论层面的,能把学到的法律用到实践中、保护渔民们的合法权益才是最重要的。”衡洪泽深谙这个道理,于是更多的时间里他会立足检察职能,帮助解决渔民的烦心事。
今年初夏,17户渔民与当地村委会因承包费问题发生纠纷,村委会起诉要求渔民们每户缴纳万余元的承包费,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村委会的诉求。渔民们认为判决不公便找到衡洪泽“诉苦”。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衡洪泽发现该案有新的证据。很快,洪泽县检察院建议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最终双方以调解结案,渔民们每户只需缴纳1000余元承包费。
这些年来,衡洪泽获得过多项荣誉:连续7年被评为洪泽县“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当选“感动洪泽人物”……尽管还有4年就要退休了,他依然乐呵呵地在这条“水上普法路”上忙碌着。“再过一阵就更好了,院里说要专门租一条汽艇给我用,这样我就能多跑湖区几趟了。”衡洪泽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