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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曾在央视春晚和冯巩合作演小品的演员杨松,因诈骗百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去年,网上出现“杨松诈骗潜逃”的帖子。经大兴警方核实,李女士女儿去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通过了初试和复试,为了女
儿能最终录取,她通过朋友找到杨松。杨松表示,只要李女士付给30万元“活动经费”,就可让她的女儿顺利进入“北电”。
此后,李女士向杨松的账户打入30万元。但直至开学,女儿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杨松也不见了。李女士便报案。
检方核实,2011年9月,杨松多次向朋友秦某等吹嘘,认识北京电影学院领导,曾经帮助多名学生考上该学院,秦某便将此消息告诉身边好友董某。杨松利用董某急于求成的心理,提出上名校名额有限,要了钱。
公诉人介绍,去年3月杨松自称能帮温先生的女儿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为此温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他70万。眼看录取时间临近,再给杨松打电话便无人接听。
据了解,庭审中杨松称,手机打不通是因在外地拍戏时丢了。对此,公诉人表示不能改变杨松骗取他人钱财的性质,因涉案金额巨大,建议判处其12年到14年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经法院审理,杨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