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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育生
王云五与胡适,按年龄应属同辈人,但他们最初相识之时,王云五却是胡适的老师,所以他们一生的交往,始终是亦师亦友的关系。
王云五生于1888年,比胡适大3岁。1906年,他在中国新公学教书,这个时候,胡适转到中国新公学,成为王云五的学生。胡适后来回忆说,那时受王云五的影响很大,他教英文注重文法上的分析,也让自己“喜欢分析文法的结构,尤其喜欢拿中国文法来做比较”。胡适离开中国公学后,与王云五来往较多,关系很好。王云五非常关心胡适,知道他择友不善,曾劝他迁居。他还推荐胡适到华童公学去教书,并劝他多翻译。胡适确实也照老师的话做了,后来勤奋学习,一年之后经过考试,终于到美国留学去了。
1917年9月,胡适回国任北京大学文科教授,并积极提倡新文化运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商务印书馆的编译所长高梦旦,自觉个人能力有限,又不通外语,就有了推举胡适以自代的打算。胡适认为商务固然重要,但自己要想干一番事业,现在还不能辞北大而去商务,所以几次婉转地谢绝了他。后来高梦旦改变了注意,希望他在这年暑假,作为商务的客人能到上海玩玩,帮助他们出出主意。胡适被他的真诚所感动,答应了他的这个要求。
从7月中旬开始,胡适到上海待了近两个月。他会见了商务的大小领导以后,与高梦旦做了一次长谈,才弄明白了此行的目的,一是让他推荐一个能担当编译所的人选,二是帮助商务拿出一个改良编译所的计划书。
这时候的王云五,正在上海一家不大的公民书局做编辑,编辑一套《公民丛书》。胡适知道后,就拜访了他的老师,头一次见面,两个人就谈了四个多小时。他了解到,在过去的十年中,王云五读书很多,知识很渊博,尤其精通英文。胡适知道了王云五在中国公学教书时的一件“傻事”:他从商务西书店买了一部共35巨册的《大英百科全书》,在三年内,几乎每天翻书二三个小时,除按顺序阅读外,还分类作了系统的阅读。他还了解到,王云五曾为官而廉洁奉公,个人道德修养也很好。经过与王云五交谈以后,胡适感觉到他的老师应该是编译所最合适的人选。
8月中旬,胡适先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高梦旦,然后才给王云五说了。高梦旦十分信任胡适,因此对胡适推荐王云五自然是十分喜悦的。经胡适介绍,王云五到商务印书馆参观,并与高梦旦交换了意见。事后,高梦旦向商务印书馆领导力主推荐王云五。8月底,商务领导张元济正式请王云五到馆中,就他到编译所之事相互谈了条件,王云五正式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对此,胡适非常满意,他说:“云五的学问道德都比我好,他的办事能力更是我全没有的。我举他代我,很可以对商务诸君的好意了。”王云五主持编译所以及后来担任总经理时期,按照他的既重“学问”又重“管理”的思路,创造了自张元济之后,商务印书馆在出版方面又一辉煌时期。
抗战以后,王云五以社会贤达人士的身份开始参政,仕途一路飞黄腾达。后来去了台湾,官至行政院副院长。在胡适人生的最后四年中,他去台湾做了中研院院长,又与王云五有了较多的联系。其中较大的一件事,就是“沈志明案件”。
1959年2月底,台北警备总司令部以“叛乱罪”,逮捕了启明书局董事沈志明及其妻应文蝉(书局总理),拘押了十二天,既不释放,也不许家属探问;他们的律师呈请调阅案卷,亦不作复。胡适认为此种做法有违于“宪法”,给时任行政院院长陈诚和副院长王云五写信,对所谓“叛乱罪”进行辩解。他认为香港启明书店十年前出版斯诺的《中国之红星》,怎能归罪于远在台北的启明书店?至于他们出版冯沅君二十年前的《中国文学史》,其中提到“无产阶级文学”,怎能“在今日认为‘叛乱’罪的证据”?他特别提出,军法机关不应干预书籍和文艺之事。过了三天,胡适专门派人给王云五送去一些学者教授为此事鸣不平的信件与电报,同时他还给王云五写信说,这是“一件最可以损害国家令誉的大案子”,他甚至说,“如需要保人,我很愿意保他们”。经过胡适如此打抱不平,王云五在官场做了力所能及的活动,此案总算有了结果。
胡适去世后,王云五从台北急奔南港,一见老友遗体,百感交集,失声痛哭。胡适逝世一周年纪念日,由中国公学同学会捐赠,在胡适墓前竖立了一尊铜像,与胡适一生亦师亦友的王云五主持了铜像揭幕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