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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昨天起至2013年3月20日,本市启动冬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擅自停用的场所依法查封,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即日起至2013年1月1日,消防部门开展“平安圣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餐饮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逐一检查,严禁违规超员经营,严禁违规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确保单位和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在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须依法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2013年1月2日至2月25日,本市消防部门重点在旅游景点、春运客运站点,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春节活动现场,宾馆饭店、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工地开展治理。2月26日至3月20日,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六小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和人员集中建筑等开展治理。
消防部门要求,凡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营业、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使用明火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随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市民可以拨打热线电话96119举报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有奖举报。(记者冯琳通讯员李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