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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资料图。
原标题:发改委:特殊和稀缺煤类矿资源开发需由中方控股
中新网12月20日电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特殊和稀缺煤类,近日发改委公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规定》自2013年1月9日起实施。
特殊和稀缺煤类,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经济价值,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种类,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等。
《规定》要求,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开发、总量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则,禁止乱采滥挖和浪费行为。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