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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工地里打工的一男子居然拿着自己的电脑包大摇大摆,经理觉得可疑立即跑回办公室,确认自己的电脑以及部分现金丢失,报警后,男子被民警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23日中午,一个施工队刚刚入驻位于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附近一个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15:20,施工队里的民工罗某在工地里闲逛时路过现场一间办公室,罗某发现四下无人,屋里也没有人,便小心翼翼窜入房内翻动财物,没想到这一翻还真有收获,办公桌上有一台价值10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抽屉里还有部分现金,罗某将这些财物装进背包后,若无其事地向工地外走去。
此时,迎面过来两名工作人员,分别是工地办公室的李经理和王助理,两人发现这名工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等李经理走近仔细一看,电脑包怎么和他自己的包一模一样。李经理上前询问男子拿的东西是谁的,没想到罗某竟然理直气壮地回答是他自己的。李经理立即回到办公室查看,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同装有万余元现金的电脑包都不翼而飞,于是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不一会儿,公安南开分局八里台派出所民警赶到将罗某带到派出所进行审理,罗某交代,他是山东省商河县人,刚刚到工地打工,看见桌上放着电脑却没有人看管便起了贼心,可盗窃完还是被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