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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本市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开工建设了9万套公租房,并开始接受市民的预申请。随着这批公租房项目建设的推进,最快的一批项目将于年底前入住。从昨天起,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的房管局已停止受理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时间,分批次、分时段、分项目启动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工作。记者昨天来到现场,了解了申请首日的情况。 稿件统筹邓晶龙周白石
昨日,记者一早来到申请现场,公租房申请窗口是最热闹的,为了提高效率,各区房管局通过分号段、分街道等不同方式有效分解人流。为了让人们了解公租房申请政策以及首批房源信息,房管部门加大了咨询接待人数,就申请人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
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了河西区房管局,刚进院便看到了申请人排起的长队。人们拿着身份证、户口本、《预申请收讫证明》等要件等候着工作人员叫号,彼此交流着首批公租房房源信息,谈论着项目所处地域和租金价格。河西区房管局专门派出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在这里,一边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分发政策咨询单和房源信息,一边提醒前来申请的人们,要看清首批房源信息,如不满意首批房源,不要急于办理申请。
按照流程,已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申请人按照顺序号,分批进入二楼的接待大厅,这里原本是区局房管执法中队的办公地,但由于公租房申请量的骤增,这里已暂时被改为了公租房接待大厅。大厅里设有咨询台和初审窗口,咨询台前永远是最忙碌的,“我家的条件能申请两室吗”、“这个小区附近有地铁站吗”、“去年我换了工作,涨了工资,还能申请吗”,咨询声此起彼伏,4名工作人员耐心地为每个人解答。在咨询台旁,是初审窗口,虽然已经取得了《预申请收讫证明》,但是按照政策要求,还要在提出正式申请前对现有住房、家庭人口、财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初审后再到位于一楼住保大厅的6号窗口办理进行的审核,留存复印件等内容。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河西区的公租房预申请人数达到3800多户,为了迎接首批公租房正式申请的高峰,同时避免人流激增,区住保办根据提出预申请时的号码顺序,提前通知了首批申请人。从7日开始,前半个月接待1-500号的申请,后半个月接待501-1000号的申请,1000号以上的依此类推。
在河东区房管局的业务大厅,记者看到这里也排满了人,门口张贴的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房型图和房屋的所在地以及周边情况介绍前,很多市民拿出手机和本子围着仔细地记录。在一层大厅里,还专门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拦出了一片专门的区域。据工作人员介绍,就预估的统计来看,河东区去年接到预申请的单子就有4000多件,为了防止市民在办理业务的时候产生扎堆的现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河东区此次接受正式申请的办理前,需要申请人先按照户籍所在街受理申请,居民需要到户籍所在街道领取提示单后,按照区内12个街道的顺序轮流办理。
上午11点08分,拿到正式申请表和号码的申请人已经达到34个。在现场进行咨询的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拿到了《预申请收讫证明》,由于她的户籍所在地是大王庄街道,正是首日可以办理的街道,她拿到了提示单后就来到这里抓紧办理,“早拿到正式申请单把业务办理了,就能早早地安心”何女士说出了所有申请人的心声。记者在现场发现,怀着这样心态的人不在少数,但是房管局的业务人员也提醒,从昨天开始到4月30日,无论是哪一天进行申请都要归集到一起统一进行排号,不分前后顺序,所以市民不要着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提交即可。
据不完全统计,从首日申请情况看,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的咨询人数相对其他区县更为集中,主要原因可能与首批房源的坐落位置相关。
房管部门释疑 申请先后与选房顺序无关
在首日申请现场,记者发现很多申请人在没有了解政策内容的情况下,就急于跑到现场提出正式申请,造成申请现场人数骤增。而据了解,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
据了解,公租房申请先后与选房顺序没有关系,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从2013年1月7日至4月30日,各区房管局主要受理已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所以与其集中在前几天去排长队,还不如好好研究政策,选择自己满意的房源,再去办理申请手续。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房按照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类、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家庭类和其他符合条件家庭依次进行。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是指准予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该类家庭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上应标明“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新报记者王月实习生李泽亚
严格审核程序 发现作假五年内禁止申请
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不断完善保障监管体系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围绕准入核查、信息公开、房源分配、系统管理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本市不断完善核查手段,与有关部门联网,以便通过核查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个人所得税、工商注册及名下自有车辆信息强化准入审核严密性;加大公开力度,将保障房从计划、建设到分配、退出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严格租售监管,提前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房源信息和登记开盘时间,指导制定重点项目摇号方案等前期工作,全程监督;升级管理系统,进一步明晰职责、提高效率,2012年8月底涵盖市、区县、街镇三级用户的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了全部业务进网管理。
2012年10月1日,《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此外,本市还制定了《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财产核查工作的意见》,将天津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财产纳入核查范围。《意见》对申请不同住房保障家庭的财产准入标准分别做出规定: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财产准入标准设定为人均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财产准入标准设定为人均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财产准入标准设定为人均低于10万元(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非补贴类家庭,财产准入标准设定为人均低于11万元(含)。“三种补贴”家庭财产准入标准统一设定为人均低于5万元(含)。
目前刚刚启动的2013年首批公租房申请中,将严格按照规定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如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发现,如实记录其不良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纳入天津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对已取得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要予以取消,骗取的补贴要予以追缴,禁止申请人及其配偶5年内再次申请住房保障。申请人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收回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