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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即将到来的春节长假也是旅游高峰,游程虽美好,但风险也不可忽视。随着日益高涨的旅行热情,人们对这种特殊时期的保险保障越来越关注,日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出游时买保险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参加旅游前,要询问清楚旅行社是否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旅行社表示已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请主动索要和查看投保单。另外,虽然一部分交通工具门票中含有强制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保险金额过低,因此建议您和家人在出行前,可另外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二、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一份保险前,首先要查看一下以往购买的保险,有的商业保险项目较多,可能已包含了出行、旅游的相关保险。若已购买相关项目的保险,则无须重复购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期要等于或大于出行期。
三、针对国内日益火爆的长假期间旅游热,各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短期旅行的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保费低、保额高,保险期限有1年、30天、15天、7天等多种选择,保险责任一般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烧伤、残疾等,以及因意外事故支付的医疗费用等。
四、仔细阅读保险协议,认真签订保险合同。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项目、内容、价格、赔付要求和标准等。对合同中责任不清、条款不明的地方,应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加以书面说明及填写补充条款。并索要留存发票及凭证。
五、遇险后,为了保障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应注意以下两点:1.发生意外事故后,请尽快拨打客户服务专线;2.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用于将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意外事故证明、收费收据、疾病治疗记录等。
此外,如果消费者要参与滑雪、攀岩、潜水、跳伞等高风险运动时,应选择将这些高风险运动列入承保范围内的险种。(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