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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江洁)日前东莞市环保局发出公示称,拟认定东莞冠丽时装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12年度东莞市环境友好企业,自1月25日起向社会公示,至2月3日截止,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实名向市环保局反映拟认定对象工作的有关情况或问题。
据悉,根据相关办法,市环保局拟认定冠丽时装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12年度东莞市环境友好企业,并于1月25日前予以公示。截至2月3日前,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环保局反映拟认定对象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个人反映问题要提供真名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提醒,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2月3日。
地址:南城区体育路15号东莞市环保局辐射与科技标准科。
联系电话:23391208传真:233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