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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严肃查处 信访举报专人专办
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把治理在公路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公路“三乱”问题作为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警风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治理成果,维护司机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明确规定,各单位“一把手”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先后建立了《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运行规范》、《“三乱”行为处罚规定》、《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等制度规定。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运送基建材料、蔬菜、副食品的车辆出台了多项具体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八不罚十重罚”。向社会公示了交通违法摄录点位,增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警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凡有“绿色通道”通行证标志的车辆,一律优先检查、优先放行,在道路上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口头纠正,不准扣车、扣证、罚款,更不得指令车辆到停车场滞留。运送农副产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迅速出警,迅速勘查,定性为一般事故的,可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尽快放行;对事故较大或损失严重的,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保证运送农副产品车辆尽快放行;对车辆不能行驶的,必须协助货车司机联系车辆转运。对国道、省道24小时巡查监管,严禁乱设卡、乱拦车、乱收费、乱罚款及妨碍蔬菜、果品运输的行为。
市公安局还设有投诉举报专线,对涉及公路“三乱”的信访举报,实行专人专办制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天津政法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