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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走亲访友、聚会少不了吃海鲜,但消费者很少注意购买的海鲜分量够不够足。
大年初五这天一早,天津市质监稽查总队稽查人员来到位于宾悦桥附近的海中鲜广场,以及位于中石油桥下的某酒店抽查计量设备。
在海中鲜广场一楼,稽查人员对正在营业的5家海鲜摊贩使用的电子秤逐一进行了校验。一家海鲜摊的老板看到稽查人员来检查电子秤,显得有些紧张,想对电子秤“做手脚”,却被稽查人员控制住,有手疾眼快的商贩则及时将电子秤关闭并重新启动,还有的商贩迅速将电子秤归零。
尽管如此,检查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其中,问题最为严重的一家商户使用的电子秤误差很大,稽查人员用砝码校验电子秤时,1公斤砝码在电子秤上显示为1.3公斤,3公斤砝码显示为3.9公斤,而5公斤砝码则显示为6.5公斤。
稽查一科科长宗景超告诉记者:“5公斤以内产品称重允许误差为±10克,5公斤到20公斤产品称重允许误差为±20克,5公斤海鲜称出6.5公斤,误差高达30%,属明显偏差。一斤海鲜如果卖180元,这种‘七两秤’秤过后,消费者每斤就得多花54元。”
在此次检查中,共校验5个摊位的10个电子秤,其中两个为明显偏差,全部电子秤都未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
在某酒店,稽查人员发现全部在用计量电子秤上都张贴了强制检定合格证,这些秤都是年前刚刚检定合格的。
“电子秤是强制检定产品,每年都要进行定期检定,检定合格后必须贴强制检定合格证。”天津市质监稽查总队副总队长马军说:“为维护节日期间消费者权益,大年初一至今,我们已经对超市、海鲜批发市场、酒楼进行了两次计量设备抽查,发现不少问题,对于情节严重的,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对于未贴强制检定合格证的,我们进行了教育和提醒,督促其尽快进行强制检定。”本报记者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