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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老年人再婚不容易,夫妻双方应该更加懂得珍惜。记者昨日从本市宁河法院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该院涉及中老年人再婚离婚案件有所增加,并呈现出婚前缺乏了解“闪婚”多、怀旧作比较多、与子女矛盾多等“三多”现象。
71岁的张先生老伴去世后,感觉非常孤独。经人介绍认识李女士不到两个月便走在一起。婚后,张先生觉得李女士老爱往外跑,经常不给他煮饭也不给他洗衣服,就有点不满意。李女士则表示很委屈,觉得张先生是把她当保姆。久而久之二人便产生矛盾,遂即闹起离婚。法官在审理该案件时,发现二人感情并没破裂,经法官耐心调解,二人最终重归于好。
宁河法院法官经过认真分析中老年人再婚离婚案件的原因,发现有“三多”。一是“闪婚”多。一些中老年人再婚往往较为仓促,不像年轻人那样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恋爱和考验,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不够牢靠,再婚后发觉对方性格、脾气秉性和生活习惯等合不来,而一些中老年人多年养成的习惯在再婚后又积习难改,其结果是“闪婚”快,“闪离”也快。二是怀旧作比较多。一般中老年人在再婚前都曾有过婚姻,而一些中老年人在再婚后总爱拿对方与原先的老伴作比较,比较的结果常常是忽视了对方的优点而放大了缺点。三是与子女矛盾多。中老年人再婚前双方大多都有子女,而一些中老年人再婚后不能正确处理与双方子女的关系导致离婚。
法官提醒说,老年人在找“另一半”时,要持谨慎态度。走到一起是出于感情需要而没有功利色彩,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记者刘长海通讯员于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