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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夏天,关系本市重点项目、标的额近7000万元、历时4年的三个执行案件,在市一中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同时三案带一案,将江苏省一破产企业涉及3000名职工福祉的案件也一并得到解决。前不久,涉案多家企业联合署名为一中院寄来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
7000万要案力促达成和解
案件要追溯到2008年7月。某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分三起案件将天津津泰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海豚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中,该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将案件债权及诉讼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天津渤海天力轮胎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三起案件涉案标的额分别是4500万元、1490万元、900万元,共计6890万元。
案件经天津一中院审理完毕后,进入了执行程序。本案的涉案土地为陈塘科技商务区,是天津市打造“北方高技术服务核心区和天津市文化传播中心”的重要项目。为此,执行法官以大局为重,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劝导、说和,终于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津泰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渤海天力公司归还人民币6890万元,被执行人海豚公司在借款本金540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津泰公司以其所有财产权、使用权按照评估价值4765万余元抵偿给渤海天力公司,余款2124万余元由海豚公司偿还。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请求解除因诉讼对被执行人土地房产的查封手续。
执行遇阻牵进破产企业
当案件朝着大家努力的方向发展时,一个新的难题出现了:就在依法解封涉案房产时,法官了解到,津泰公司用以偿还债务的房产,早已被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了。原来,早在1999年,津泰公司还拖欠着泰州市产业用布纺织总厂清算组的货款本金300余万元,已历时13年未执行到位,至今本息及违约金等合计约欠款700余万元。而泰州市纺织总厂是一个破产企业,目前仍有3000多名职工等待安置,职工情绪极不稳定。
一方面是自己手中亟待解决的执行案件,另一方面是外地法院的查封案件,如果外地法院的案件不能很好地解决,那么不仅几个月来的工作成果化为泡影,还会使申请执行人不能得到受偿,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执行和解工作顿时陷入僵局。而此时,被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查封的地块已经如火如荼地招商,项目开工在即,被执行人紧急请求法院就泰州案件一并解决,而泰州纺织总厂则坚持足额受偿。
奔走劝解四案一并执结
案情复杂棘手,既要确保陈塘科技商务区按时开工,又要以百姓民生为出发点。面对几方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不同要求,天津一中院的院、庭领导靠前指挥,合议庭团结协作,适时调整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协调,了解各方诉求。同时深入泰州市,冒着酷暑和10年不遇的梅雨,在泰州执行办案的七天里,每天不辞辛苦地奔走于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和泰州市产业用布纺织总厂清算组以及借款合同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为各方做思想工作。
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表现最终赢得各方的认可和信赖,执行和解取得重大突破,最终促成多方达成和解。这一结果,一方面为天津市的这起执行案件扫清了轮候查封的障碍,另一方面泰州市产业用布纺织总厂作为破产企业也得到了一笔珍贵的执行款,用以解决企业3000多名职工的安置问题。2012年7月,这起历时4年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名词解释
轮候查封
即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