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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通讯员叶长衫
主要职务为浙江省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的柯金荣,在任上涉嫌贪污公款人民币10万多元,受贿47万多元。今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柯金荣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受贿所得472890元予以追缴没收,上交国库。
经查,2005年至2006年间,柯金荣伙同林某(另案处理)陆续将个人开支的相关发票以报销的方式套得公款106324元,其中柯金荣分得77715元。案发后,柯金荣退还了个人贪污所得款项77715元。
2011年上半年,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温岭市旧城改造东门路D块工程项目招投标,后因该项目存在串标行为而进行重新评标。中博公司副总经理黎某为得到时任该市招标委副主任的柯金荣对其公司在重新评标方面的支持,于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送给柯金荣5万元。后中博公司在该工程项目重新评标后中标。为感谢柯金荣的帮忙,黎某又通过别人贿送给柯金荣10万元。2009年至2011年春节前,黎某每年均贿送给柯金荣2000元的超市购物券。上述现金和购物券,柯金荣均予以收受。经查,柯金荣受贿的经历还有多次,共计收受472890元。本报温岭(浙江)3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