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实行辩护人电子阅卷,辩护人可直接在电脑上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件卷宗材料。此举不仅提高了案管中心的工作效率,而且保障了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阅卷权。(天津政法报 赵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