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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红桥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时,依法主持当事人双方和解,使被害人损失得到弥补,被告人亦免受牢狱之灾。据悉,该院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的模式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收到良好效果。
去年春天,市民刘某在停车场因停车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因一时冲动造成对方轻伤后果。该案移送到红桥区检察院审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此案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规定。检察官主动为当事人双方搭建沟通的平台,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刘某被适用缓刑。
目前,该院公诉部门建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可能性评估机制。办案人受理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起因、被告人品行、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是否有达成刑事和解的可能。然后帮助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的平台,将被告人和解的意愿和悔过的诚意及时传递给被害人,帮助协调赔偿数额,促成达成和解协议,缓和对立情绪。最后将书面和解协议随案移送法院,根据和解情况,向法院提出相应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给被告人悔过自新的机会。(记者冯琳通讯员宏检轩安丰利高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