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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保持党的纯洁性纳入党的建设主线之中,并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新要求。在新的形势下,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关系到公安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更关系到能否肩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实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公安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确保公安队伍纯洁性,必须着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对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当前,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能够忠实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为全面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也要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与党和政府的殷切期望,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公安队伍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个别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队伍的纯洁性,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必须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持公安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深入推进具有天津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不断加强日常检查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维护队伍的纯洁和稳定。
确保公安队伍纯洁性,必须着力改进公安队伍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只有不断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就必须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使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近年来,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四级接访”、“四级走访”、“四级向群众报告工作”、“四级向党委政府汇报”制度,形成了联系群众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国领先。但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脱离群众的现象。因此,必须要紧紧围绕转变作风这条主线,抓住求真务实这个核心,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转作风、抓落实、求实效,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进步。要认真落实十八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公安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抓好公安部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落实,坚决纠正庸懒散奢、冷硬横推等不良风气。
确保公安队伍纯洁性,必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多年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抓起,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9年保持在90%以上,2012年分别达到95.57%和95.70%,再创历史新高。同时,针对公安队伍中极个别民警“冷硬横推”,甚至是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要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民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按照市政府在公共服务单位推行服务标准化,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户政、交通、消防、出入境管理等警种,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基层窗口单位改进作风。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继续抓好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公路“三乱”等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和巩固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市公安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督察长 滕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