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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京津签署《北京市天津市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京津两市将从区域规划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科教、港口物流、人才等十个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发展。协议签署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交流等多个方面的沟通协作。其中,本市将建立首都高端人才名录库,实行多元化引才政策,吸引首都拔尖人才来津发展。
本市将建立首都高端人才名录库,引导有关单位引进拥有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的国际一流科学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一流研发团队,鼓励引进科研院所、国家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本市将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项目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项目扶持、资金配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设高级人才公寓,免除引进人才后顾之忧。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单位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招聘、使用人才。本市还将创新引进机制,设立天津市驻京招聘人才工作站,集中发布本市人才需求信息,开展人才招聘代理、引进推荐工作。
此外,双方将制定便于两地人才相互流动的政策措施,促进人才流动;深化人才市场合作,建立双方人才供求信息交流渠道,互设“人才工作站”;实行人才资质互认,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标准;天津每年选派一批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北京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培训;发挥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作用,为北京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提供实训服务,促进两地人才交流和技能水平的提高。(记者狄慧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