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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本市交管局获悉,近期有群众举报反映,个别机动车检测站存在强制指定治理尾气不合格车辆、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情况。为此,昨日交管局专题对机动车检测监管不力的交警支队提出批评,并出台四项措施,要求各交警支队落实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测工作。
四项措施分别为: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在机动车检测站明显位置设置交警提示牌,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在待检区和车务手续大厅公布分管领导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及时接受车主投诉和建议;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交警支队、处室、交管局三级检查监督机制,制订日常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频率和巡查内容,督导机动车检测站加强所属人员培训和教育管理;三是加强交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和培训,要求交警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四是加大检测站站长和工作人员监管力度,依规处理擅自降低检验标准或减少检验项目、监管失职等违规人员,对违规单位按规定予以停线整顿。交管局将持续加大机动车检测监管力度,欢迎市民向交管部门举报检测站违规问题。(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