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刚楠)一无业女子在知名网站上发布合伙营运出租车的假信息,并用虚假的证件及协议骗取他人信任,后以收取押金为手段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近30万元。日前,该女子已被河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2年7月至9月间,本市女青年陈某在网站上发布合伙营运出租车的信息,用虚假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车协议,以合伙营运出租车收取押金为手段,骗取8名被害人钱财共计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