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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清区检察院试行《建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犯罪嫌疑人告知书》,以应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带来的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
据了解,该告知书围绕已经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及对犯罪事实无异议,作为适用简易程序的“肯定性要件”。在犯罪嫌疑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公诉部门采取“集中诉讼”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克服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难题,使案件的诉讼流程呈现出保质保量、又好又快的特点。
简易程序的启动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天津政法报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