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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会客厅》,我是主持人明朗。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今天做客节目的两位嘉宾,交管局法制办副主任高树起,您好,高主任。
高树起:您好,北方网的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范磊,您好,范处长。
范磊:您好主持人,北方网的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2011年开始5月1日开始“醉驾入刑”新规实行以来,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在这两年的过程中,天津市在这方面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我想请两位给我们介绍一下好不好?
高树起:首先从总体上讲,“醉驾入刑”实施两年来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我想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体会。第一个方面,本市酒驾违法行为数量减少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同时,因为酒驾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也呈现了大幅度下降的趋势。我想这是一个比较主要的效果,特别是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总体上看,人们对酒驾、醉驾的认识应该说产生了深刻的变化,通过我们法律、法规的实施,人们对酒驾从意识上有了一个比较大的转变。过去大家都感觉到吃饭劝酒,现在我们感觉到提示驾驶员不要饮酒的多了。
主持人:一般在饭局上都是喝酒别开车。
高树起: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趋势,也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趋势,十分难能可贵。这也包括我们普通的市民、群众对酒驾的认识更深刻了。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行为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法处罚,对此类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了,所以在这方面起到了一个比较好的作用和效果。
第三个方面,“醉驾入刑”对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比较好的震慑作用,特别是刑法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侥幸心理的这些驾驶人员确实使他们从心理上产生一种敬畏,从而对我们的整个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起到了比较好的保障作用。特别是“入刑”以后,对处罚力度的加大影响驾驶人员本身以后的发展,自身的这种职业,包括有些职业可能会因为你受到了刑事处罚而被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等,这样更进一步产生法律的这种震慑力,这三方面总体上的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
主持人:范处长。
范磊:这里我想有必须向北方网的朋友介绍一下本市治理酒驾的一些情况,本市在治理酒驾的违法行为应该在全国还是动手比较早的。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天津市在2004年年底率先开展了酒驾的专项治理,很多网友应该还有记忆,2004年底春节之前,我们对酒驾的专项治理行动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治理效果非常明显。
另外第二个时间点有必要介绍一下,在2007年全国因为酒后驾车、醉酒驾驶出现了很多有影响的、比较恶劣的交通事故,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了酒驾专项治理,特别是在春节、“5•1”、“10•1”黄金周基本上部局都有统一的行动,因为天津动手比较早,所以在全国的酒驾治理当中也是排在前列的。
第三个情况,特别是2011年“酒驾入刑”之后到现在已经接近二周年了,从我们治理的情况看,应该说还有一些侥幸心理的驾驶员存在酒驾的违法行为。
主持人:这两年中,天津交管部门一共查处了多少起酒驾?特别是酒驾大多发生在什么样的地区还有时间呢?范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范磊:这两年,本市交管部门共治理酒驾违法驾驶人一万人。单从数字上来看,今年一季度,交管部门治理酒驾违法驾驶人是一千人左右,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4%,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7%,比例逐年在明显下降。通过几年来的治理,应该讲这项工作已经深入人心了,而且刚才像您提到的,很多朋友在酒桌上都能够奉劝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驾车不要饮酒。但是刚才也讲到了,还有一部分人存有侥幸心理,目前查处的酒驾多发生在一些酒店、娱乐场所比较集中的地区,晚上的8点-9点和10点以后到凌晨这两个时间段,一般是晚餐过后的一个小高峰,再有就是一些娱乐场所附近凌晨时段出现的小高峰。
主持人:现在驾驶员怎么看待酒驾这个事情,和之前颁布之初有没有一些比较明显的转变呢?
高树起:这个问题从实践的执法过程中看,对驾驶员观念的转变也是比较明显,“醉驾入刑”之初,我们的媒体、全社会广泛地宣传、讨论,在驾驶员心理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我们两周年这种执法实践来看,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又有了一种直观的认识,特别是我们一起一起酒驾案例依法公正公平地处理,彰显法律的这种严肃性,包括我们大家了解到的一些公众人物,因为醉驾依法严肃地追究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也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使人感受到了我们对“醉驾入刑”明显的社会效果,也使我们的驾驶人员产生比较大的敬畏心理,这方面是我们驾驶员体会比较深的。
当然,通过我们酒驾治理力度的加大、不间断地集中整治以及区域性的治理,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较好地消除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或者是图省事、逞强、好胜,过去可能觉得无所谓,现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已经进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从自己的心理有了一个比较好的认识,特别是在行动上有了一个比较好的落实,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已经确实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去了。
主持人:您的感受呢?
范磊:应该讲,两年来“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交管部门加大力度的治理,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应该讲酒后驾车会得到严肃的治理已经深入人心。目前,从交管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治理,已经做到了融入日常管理,天天有治理、周周有行动,从这种意义上也震慑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另外我感觉媒体多年来的跟踪报道、现场直击,对社会面的宣传也起到了非常明显的震慑作用。
主持人:今年的交规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酷的交规,其中有一条反映最明显的是如果酒驾的话会被扣12分,12分大家也知道,意味着吊销驾照,如果驾照被吊销的话可能会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学习的过程,还要经历一个非常严苛的考试的过程,然后才能够重新拿到新的驾照。新交规是不是意味着酒驾查处的力度更大了呢?
高树起: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由过去的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处罚,这是一个比较大比较好的开端和开始,当然治理酒驾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应该坚持下去延续下去,力度也要不断地加大。刚才您提到计分的问题,实际上在过去的计分的分值中是因为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扣12分的,刚才您也提到了,如果按照现行的规定达到12分了,是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而且要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测试,这样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是比较有帮助,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别是今年新的交规里面也明确规定,记分达到12分,除了要学习以外,对于大中型准驾记录的驾驶员还要有一种降级的处理措施,这样的话再想恢复到原来的驾驶记录的话要重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去考试去学习,这是严厉地处理和教育的措施,应该说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包括媒体广泛的宣传,我想严禁酒驾不仅会深入人心,同时还会在我们驾驶员的实际行动产生一个比较好的作用。
主持人:虽然我们的处罚力度在不断地加大,但是正像二位刚才说的还有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那么这部分人他们到底是出于怎样的想法呢?
高树起:我想一方面存在侥幸心理的这些人还是存在逞强好胜的心理,在朋友聚会的时候总觉得喝一点酒没有关系,这可能是占有一部分人的心理。再有是部分驾驶员可能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对我们酒精检测的标准认识上不足,有的认为少喝一点没有关系,实际上按照我们法律的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就达到了饮酒的标准,如果达到了80毫克就达到了醉酒的标准,这种情况下驾车对反应的意识、采取的操作性的速度上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容易产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这方面如果缺乏比较好的认识的话,自恃酒量大没关系,这样就容易产生酒驾的问题。
实际中有一些误区,有些驾驶员认为喝了酒以后,认为睡一夜后第二天就没事了,可以去开车。但酒精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隔夜酒仍然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这方面大家一定要加以注意,在我们执法操作和执法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案例。
主持人:针对酒后驾车,天津交管部门今后还会采取怎样的措施?
范磊:对于今后的管理应该讲还要突出一个“严”字,刚才已经介绍到了,目前我们已经将酒后驾车的治理融入到日常管理了,也就是说天天有治理、周周有行动,不论从时间上、空间上,我们的警力摆布,都是在打消这些极个别酒后驾车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既然对后果和危害性都有一定的了解,你还要酒后驾车,就是一种侥幸心理就得突出严管。交管部门将通过长期的严格管理,引导驾驶员自觉地遵章守法,要关爱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
主持人:好的,今天非常感谢二位做客我们的节目,本期节目到这里也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看,再见!